2001年  1 月份講道目錄 要看文章請點題目  回講道選單

題目

參考經文

講道者

7

耶穌的自我展現

約翰福音四章五~卅、卅九~四二節

張宗隆牧師

14

最大的奇蹟--重生(上)

約翰福音三章一~十五節 

張宗隆牧師

21

最大的奇蹟--重生(下)

約翰福音三章一~十五節(下) 

張宗隆牧師

28

施比受更為有福

使徒行傳廿章十七~廿四,卅二~卅五

陳世傑傳道


.「耶穌的自我展現」     約翰福音四章五~卅、卅九~四二節     講道:張宗隆牧師

  有位弟兄對牧師說:「牧師,實在沒想到,我們教會竟然有一位姊妹八十歲了,還領人信主。」也曾經有人問牧師:「牧師,某位慕道友最近仍來參加禮拜嗎?」從這些實例看來,弟兄姊妹們大多有心帶領人信主。每位基督徒大概經常會受感動,自己應當與人分享福音,引導人領受基督的生命。

    我們就從本段經文,看看主耶穌如何向人傳福音。

        如何接觸人?(6~7節)

  有一天,耶穌走了很遠的路,身體非常疲乏,口渴,又正是炎熱的中午時刻,就坐在井旁休息。祂多麼渴望馬上有水喝,可是祂沒有汲水的用具。那時剛好有位婦人來打水。耶穌要把握機會……

    主耶穌當時汗流滿面,容貌疲倦,全身灰塵,可是祂仍要把握機會,要主動接觸這婦人。可是他要如何和這位婦人接觸?尤其祂當時是一副狼狽相。

    耶穌並非預先計畫要向這位婦人傳福音,祂只是碰巧和這婦人都來到那裡。耶穌毋寧是把握機會作「機會教育」。祂對人有興趣,喜歡和人接觸。就在那時刻,祂利用機會向這位婦人傳福音。

    我們已經有朋友、同事、同學、親戚、鄰居。我們可以有對象,向他們分享福音。

    孫越受洗的消息在媒體報導之後,住在他樓上的一位先生就來恭喜他,說:「我也是基督徒耶。」孫越一點高興也沒有。他心裡說:「你是基督徒,為什麼不曾向我傳福音?」台南有位信徒,念成功大學時,在校園團契信主。他從中學時就有一位很要好的基督徒朋友,可是這位朋友從未向他傳過耶穌。當他認識了耶穌,他非常生氣地對那位好朋友說:「信耶穌這麼好,你為什麼未曾跟我傳福音?」

  說到要傳福音,我們會不會覺得有些因素需要先考慮,以致我們裹足,未曾與人分享耶穌。我們或許以為,要向人傳福音,自己必須先有好的經濟能力、高學歷、高的社會地位……。我們看看主耶穌。即使祂當時很狼狽,有匱乏,卻仍然向人傳福音,並且向對方推銷祂自己(祂就是福音的內涵,祂本身就是福音)。主耶穌樸實無飾,非常自由,非常釋放。祂當時沒有裝得「很體面」。

    更啟發我們的是,耶穌主動與人接觸,竟然是先向人請求幫助。基督徒應當都一無所缺,沒有問題,沒有難處嗎?基督徒是一副只要幫助人,不需要人幫助的樣子嗎?

    耶穌當時在疲倦、有所缺乏的情況----和我們的人生境遇相似的情況下(約一14、18),接近人;並且是藉著請求人的幫助,向對方傳福音。

    有位牧師退休之後,住在一個公寓裡。他經常自動修理公寓裡的公共設施。公寓裡的住家對這位「歐吉桑」印象深刻。在彼此問好的狀況下,牧師和一個家庭有多一點點的交談。有一天這位牧師剛好家裡的裝設有些問題,就去找那位較熟的男主人幫忙。這位男主人一直以為這位伯伯是個一無所缺,只願助人,不需人幫助的「強」人。如今伯伯竟會來找他幫忙,他覺得能幫助這位伯伯很榮幸。有了這一層關係,這位牧師後來帶領了這個家庭信主。

        先說什麼話題?(7~15節)

  耶穌已經以請求幫助建立了對話的橋樑。可是這座橋還很脆弱,還很容易變成沒人走的廢橋。主耶穌用什麼強化這座橋呢?

    耶穌和那位婦人接觸之後,這位婦人就立即提出挑戰,其中含有族群、性別、宗教、和如何汲水的問題,並懷疑耶穌另所企圖。可是耶穌倒把問題帶到生活上的事,以「水」為話題。水是大家都關心的東西,尤其巴勒斯坦是缺水的地區;特別在當時,水是他們共同關心的焦點。

    耶穌的話題常常是很生活化的事,比如撒種、栽種、作生意、親子關係、等等。祂常應邀吃筵席,話題就從中展開,開始祂的信息(參:約二1~11;路十四1、7、15~24)。現在跟這位婦人接觸,耶穌也就提到喝水的事。每個人都會口渴啊!

    在水的這個話題中,婦人的瞭解和耶穌的意思有落差。耶穌說的「活」水是指生命的水;婦人則以為是指流動的、湧出來的井水或清水(相對於死水)。主耶穌不以為意,還運用這落差,促使這婦人一步步地對話,直到觸及要點,就是福音。

    不過耶穌給我們的模式是,祂從生活化的話題切入,也在所謂吃吃喝喝、友善的接觸中分享信息。

        觸痛對方的難處(16~19節)

  在耶穌傳講福音的過程中,這位婦人有兩個退縮的狀況。第一是,她必須面對自己的真面目或罪的問題。這觸痛了她。

    這個婦人在社區的風評不好,生活很不正常。她必定受過很多傷害,才會有那樣的生活形態,又導致她很難見容於社區。在對話中,耶穌觸動了她傷痛之處和羞恥之處。

    我們不是主耶穌。在傳福音時,我們千萬不要指控對方。是耶穌基督,是福音本身具有能力,會使人扎心(參:來四12;羅一16)。我們不用故意指摘對方。不過,真的有人受不了聖靈要他們悔改的悸動,拒絕面對自己,就拒絕福音,拒絕耶穌基督。

    這位婦人退縮了。雖然她感覺到耶穌是個很特別的人,可是她的自我防衛使她亟欲逃離。她嚮往那「活水」,可是又難忍面對自己之本相的痛苦。於是她「另起爐灶」。

            不重作外在的談論(19~24節)

  這位婦人顧左右而言他,提出宗教比較的問題。這是她第二個退縮。

  假設這位婦人活在今天,她大概會這麼說:「你看,我們的慈濟/ 佛光山/ 法鼓山/ 中台禪寺/ 北港媽祖廟/ 香火鼎盛的某某廟寺。」她也會問:「你們基督教怎麼有那麼多教派?」「長老會和浸信會、信義會、靈糧堂……有什麼不同?」這些都是純然外在,幾乎談不完,又與己無關的話題。對這種話題,耶穌就簡單地跨越過去。祂只是指出,上帝是超越諸宗教的上帝。唯有藉著耶穌祂本身,人才能正確認識、敬拜上帝。

    這婦人有兩次退縮。主耶穌都將她從外在化、客體化的話題帶回問題的核心。像這樣,保羅說,他「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二2);他只「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林前一23)。本段經文記載耶穌在傳福音,實際上是耶穌在「推銷」祂自己,因為祂是福音的本質,祂就是福音。

    當頭棒喝的一句話:「婦人,你當信我!……和你說話的就是他(救世主)!」祂是所有宗教的主,是世人唯一當信的主(徒四12)。唯有信了道成肉身的耶穌,才能對上帝有真正的敬拜(約十四6)。信了耶穌,才能有祂的生命,學祂的榜樣,完全投靠上帝;讓祂的聖潔甦醒我們的良心,讓祂的啟示使我們的心思意念健康純淨;將我們的心門打開歡迎上帝的慈愛,使我們的意志順服上帝的主權。最後就是耶穌將自己清楚展現出來。

        終極的主題:耶穌是誰(19、25~26、39~42節)

  在約翰福音中,耶穌如此明確展現自己是誰,是第一次。這位有點固執卻又樸素的婦人終於臣服在耶穌基督面前。她滿心感動又感激。她終於認罪,悔改,並奉獻自己為主所用。這正是主耶穌的心意。主耶穌要給予永生,祂的愛含有非進入對方心靈深處不可的強烈要求。

    在形式上,她沒有當面向主耶穌認罪、悔改和告白。可是從她後來向她的鄉親表白:「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嗎?」可以看到,這是勇敢而珍貴的公開告白。勇敢,是她解除了武裝,面對自己;珍貴,是她接受了耶穌基督,成為新造的人;兩者二而一,互為先後。並且,她接著就獻身給主,作主耶穌的器皿,要與人分享使她重生----使她脫離羞恥的過去,為她開啟光明的將來的耶穌基督。

    這位婦人悔改信主,引起了連鎖作用。她向親友、鄰居、鄉親作見證。鄉人就留住耶穌。「信的人就更多了,便對婦人說:『現在我們信,不是因為你的話,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40~42節)這位卑賤,又被視為輕薄的女人,竟然做了美事,引導眾多的同胞進入信仰。

    這位婦人引起的連鎖反應不只如此。幾年後,歷經耶穌被釘十字架,教會在耶路撒冷誕生,卻又遭受逼迫,就有一個人叫腓利到撒瑪利亞城宣講基督,使該城大有歡喜。彼得又到撒瑪利亞好些村莊傳揚福音。撒瑪利亞地區好多人就歸屬耶穌基督;福音大大傳開(徒八1~25)。我們相信這位無名的婦人為主耶穌作了福音的先鋒。她的名不見經傳,卻讓主耶穌的名在撒瑪利亞地區大得榮耀(約三30),人們得到救恩。

    本段記事顯示:1.被選為上帝器皿的不必是德高眾望的君子,可以向人傳耶穌的不必是「有體面」、符合社會標準的人。這是個重大的真理。2.我們可以以向人請求幫助建立與人的接觸。3.我們可以從生活化之事物的交談,逐漸談及福音和基督。4.在領人歸主的過程中,我們會有無奈的狀況;對方可能會因不願看見自己的真面目而拒絕耶穌。5.要擱置外在化、客體化的話題(如教派、諸宗教的問題),重回福音的內涵。6.福音的終極主題是耶穌基督。唯把人帶到耶穌面前。7.幫助決志者獻身給主,讓他們也帶領人信主。

    盼望我們能以福音接觸親友,又讓他們接觸耶穌基督。也盼望我們在今年裡,能在親友當中鎖定目標;為他們祈禱,帶領他們相信這位是主和救主的耶穌基督。          (傳講於二00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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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神蹟----重生」(上)約翰福音三章一~十五節(上)講道:張宗隆牧師

    有位姊妹在前天跟牧師娘和我分享:不久之前,她帶她一位大學同學去參加某教會的禮拜。那教會有人跟這位朋友談道,並帶她作信仰的決志。我們的姊妹說,她不大喜歡很快就要帶人決志的作法。可是她的同學決定信主之後,跟她說,信主竟然是那麼好。這位朋友也一直很認真追求,經常靈修和閱讀屬靈書籍。我們不禁讚美上帝。上帝的作為真美妙!

        耶穌傳福音的模式

    主耶穌要門徒向人傳福音。然而,我們似乎很少能讀到有關耶穌傳授門徒如何傳福音的記載。這讓我們知道,1.傳福音不是上上課就可以的,而是要行動,實際去傳;2.要如何傳福音,實際上就是看主耶穌是怎麼傳的。

    關於主耶穌傳福音,可能是因為文學風格的關係,我們從共觀福音書(馬太、馬可和路加三卷)所得到的印象是,主耶穌往往以單向的方式,如藉著神蹟,通過比喻,透過一句具權柄的呼召,對方就有回應。可是在約翰福音裡,我們可以看到主耶穌另有一種傳福音的模式,就是採取對話的方式。

    上主日我們讀了主耶穌向一位撒瑪利亞婦人傳福音的記事(約四),這是典型的對話式傳福音的記錄。本日經文的記載,也是一個對話式傳福音的個案。只是,第四章的記事是,耶穌主動出擊;本經文是對方來請教或詢問耶穌。第四章,主耶穌的對象是一位卑微、心靈創傷、風評不好的不知名婦人;本經文,主耶穌的對象是一位有權位的知識份子,名叫尼哥德慕。

        一位有權位的知識份子的苦悶和掙扎

    尼哥德慕是誰?經文記載得很簡單,他是法利賽人,是猶太人的官(1節)。「法利賽人」是一個宗教團體,他們敬畏上帝,非常執著於傳統,切望猶太人獨立建國,品德高尚,是得人民敬重的宗教領袖和知識份子;民眾奉他們為信仰和生活的導師。「猶太人的官」,指猶太人宗教和民法的最高機關(即公會)的七十位議員中的一位。

    尼哥德慕為什麼會來找耶穌?可能我們每個人會有不同的推測。

    身為法利賽人,尼哥德慕可能覺得,一個人即使遵行律法,但是律法一直成為心靈的重擔,誠如彼得所說,律法是猶太人難以負荷的軛(徒十五10)。或許他覺得,雖然有心要遵守律法,卻反而有一股衝動使自己去做違背律法的事,也缺乏能力遵行律法,誠如保羅所說的(羅七7~8、19)。那麼,律法有用嗎?律法的效力如何?尼哥德慕知道耶穌行過神蹟,使人得到改變,這種能力超過律法對人的規範。

    尼哥德慕貴為公會議員,經常處理人民的事務,以及和羅馬政府的糾葛,愈發現外來政權的押霸,以及自己同胞的軟弱和醜陋。到底有沒有一股力量可以趕走外來統治者?如何改變同胞的意識和民族性格?既然耶穌有超能力,祂或許可以行神蹟,促成猶太王國的建立,讓同胞成為新的猶太人,並獨霸世界。

    熱心宗教,又為同胞的醜陋、民族的前途而憂心忡忡的尼哥德慕,他又發現耶穌似乎在建立一個新的信仰。祂的教導正確嗎?祂的教義會不會造成民眾信仰的混淆和社會的不安?然而耶穌的言論,尤其是祂的能力,又使尼哥德慕無法否定。耶穌是一個怎樣的人?祂能給(猶太)人什麼?祂有什麼目標或目的?

    尼哥德慕很苦悶,又有困擾。要不要去見剛出道、年紀輕輕的耶穌?他掙扎著。他終於下了決心。最後,他懷著敬意和誠摯的心「在夜裡」來向主耶穌請教。

    弟兄姊妹們,今日有人為人民道德的淪喪,社會的腐敗和亂象,以及台灣獨立建國的可能性,非常憂傷、苦悶;也有人對台灣文化、傳統宗教的問題、流失或式微感到憂慮。他們慎重地,懷著真誠探討之意,要瞭解我們的信仰內涵,要認識我們所信的耶穌基督。我們要怎樣面對他們?

        生命的契機,希望的開始:重生

    尼哥德慕首先肯定耶穌:「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上帝來的師傅;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上帝同在,無人能行。」(2節)耶穌作了什麼回應呢?

    如果有人嚮往基督信仰,他們可能會跟我們說,(長老)教會過去對台灣有多大的貢獻:從醫療、教育、大眾傳播等方面把台灣帶進現代化,從發表三次宣言和多次牧函促進台灣的民主化和獨立建國的目標,最近又反對阿扁總統的「統合論」……他們可能也會稱讚我們個人有多好,多有愛心,多有成就……聽了這些話,我們該如何回應?這些肯定,甚或恭維,真會叫我們飄飄欲仙。我們就繼續強調教會對台灣的貢獻嗎?述說自己的人生哲學或成就嗎?

    出乎意外的,主耶穌撇開了那些(約二23~25,六15;可十二14)。我們必須注意主耶穌的表現。我們不要因為對方的肯定而產生虛榮心(腓二3)。我們個人和教會根本就不能使人得救。保羅說:「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加六14;林前一31;參:林後十一30,十二9)

    主耶穌不理會這些肯定或稱讚(不通人情吧),馬上切入主題,嚴肅、鄭重地對尼哥德慕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3節)

    主耶穌一說到「重生」,尼哥德慕馬上產生疑惑。他所以為的重生,純然是俗世或生理的瞭解,所以他隨即問道:「我這麼老了,怎麼能重生?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呢?」(4節)

    「重生」有兩個含意,一是重新(第二次)出生,一是從上面,就是來自上帝。耶穌說這話,是指從上面得到上帝的作為而重新出生;換言之,就是讓上帝在人心裡作徹底的改變或重造。

    即使有人的修行,社會有倫理道德的規範,但歸根究底,人需要重生。

    如何重生呢?

        重生的締造者

    「從水和聖靈而生」(5節)。水象徵潔淨。聖靈賜人力量,並使人完全改變過來。水洗淨過去;聖靈給我們現在有力量,並給我們將來的勝利。既得上帝潔淨,上帝就不再計較我們的過去,我們可以從新開始。唯有上帝能潔淨我們的過去,我們個人和民族就可以從頭開始。聖靈能改造我們,雖然我們仍是罪人。聖靈給我們力量,作所應當行;使不錯的人更好。

    聖靈之重生我們,聽起來似是很玄、很難捉摸的事,但它是真確的。正如「風」。風,我們抓不到,摸不著,看不見,更不能叫它的本體顯現。可是,因一陣清涼的感覺,因看到樹葉在動,我們就知道風的確存在著:它正在那裡,它從那裡吹過。聖靈對人的改造是出乎人所能掌握的。人很難描述聖靈如何改造人;可是「風」真的能把樹連根拔起。

    人的重生,需要罪得潔淨、塗抹,不再被算計。同時,需要得到聖靈的力量,以行上帝所喜悅的事。主耶穌說了這些,正是今日台灣的需要。

    台灣人民還要被大中國主義者統治;對岸有一點文攻武嚇,就心驚膽戰。這是一個民族久犯罪惡、以及久受外來政權統治而民族性格被扭曲的結果。個人不正確的行為習慣導致價值觀錯誤(如不正當傷害人而自以為行正義)。台灣的教育,四書都讀了,大家幾乎都知道倫理道德了。可是更需要的,是我們的罪和錯誤需要得上帝的潔淨、塗抹和赦免,並有聖靈所賜更新的力量和行應當做之事的力量。

    聖經裡也有不少的倫理教導,可是我們如果只要倚靠自己的力量去實踐,就會覺得作基督徒比一般人背負了更重的負擔。無寧不要作基督徒,以免承受更大的壓力。感謝上帝!因信耶穌基督,我們的罪得以潔淨、塗抹,並獲得聖靈賜力量,祂將主耶穌的生命帶進我們生命中。

    如此,我們就說到,該如何才能「從聖靈生」(8節)?

        重生的肇始者

    為什麼人必須信耶穌基督,才能獲得聖靈重生他?因為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是救世主(四42),並且是為人類的罪付出代價而救贖他們的救主。

    主耶穌在這裡向尼哥德慕說起一個典故,就是所謂「銅蛇」的事件。

    銅蛇事件記載在舊約民數記廿一章4~9節。以色列人得上帝的解救,出了埃及。在曠野中,他們因為缺糧缺水,就抱怨上帝把他們帶離埃及。上帝就使毒蛇咬他們。百姓只好懺悔求饒。上帝叫摩西作一條蛇的模型,掛在竿子上,在營地中舉起來;凡仰望這蛇的都得醫治。那蛇被舉起,人只要信賴上帝在這件事上應許的話和相信祂所做這件「怪異」的事,而看著這蛇,就必得治好。

    藉著這事件,耶穌說,這銅蛇乃在預表祂。你們若來仰望我,接納我是你們的救主,你們就必得生命。

    每個人都會覺得自己不錯,也有比別人優越之處,可是當我們冷靜下來,面對真實的自己,也都會發現自己的軟弱、缺點、醜陋,不配面對上帝(或神明)。想到民族、國家的問題,也會覺得台灣人民好像被毒蛇咬到,如此醜陋、軟弱。個人和民族要得改變,就要謙卑、單純地仰望耶穌基督這「銅蛇」。由信耶穌基督,聖靈就進到我們心裡,要在我們的社會中和個人生命裡發出大的能力。台灣人民信了耶穌基督,上帝就不再計較我們的過去,要讓我們成為堂堂正正、正正當當的人民,有了新的生命,有一個新的開始。

        重生的果實

    有位美國人到非洲觀光。在某個城市的市郊,看到一個黑人在樹蔭下看書。他好奇地走近去看。「嗯,竟然會看英文書。」再仔細一看。「喔,在讀聖經。哼,一本古書。」邊說邊走開。不料,那個黑人大聲對他說:「如果沒有這本書,你老早在我肚子裡了。」

    為著個人的生命和國家的命運,基督徒有很重大的責任。我們需要讓人相信耶穌基督,以領受水和聖靈而重生。雖然拯救人的靈魂和基督福音救台灣不是一蹴可幾的事,不過我們真的看到上帝藉人信靠基督成就大事。

    台灣教會的第一個殉道者莊清風的遭遇,令我們看到一百三十多年前的台灣人竟是那麼野蠻。莊清風在廈門聽受了福音,回台灣,從淡水上岸,步行到高雄求道。他要帶領妻子也信主,被妻子拒絕。後來他被妻子娘家族人殺害,其屍體被切成數塊;還有人當場挖起他的心臟加以食用。經過這幾十百年,台灣教會的生活型態,深為台灣人民的喜愛和嚮往。台灣教會對台灣產生正面的影響是不可抹滅的事實,包括人與人彼此對待的方式也因教會而受改變。人信主,家人和他(她)周圍的人也蒙祝福。教會尊主為大,社會也得改變。

    雖然大眾媒體經常報導美國負面的資訊,可是她仍然是很多人嚮往的土地。她的憲法更是世界各國民主政治的標竿和理想。雖然美國有逐漸墮落之相,可是我們仍然可以看見上帝對她的祝福,由於她有一份尊基督為大的憲法,因為絕大部分立憲者是基督徒[依報告,1776年美國人98%是新教徒,0.18%是天主教徒,0.2%是猶太教徒;即,當時的美國人有98%以上的人自稱為基督信徒],他們的政治哲學來自聖經和其他的基督教來源,他們暗藏無數的聖經原則在憲法裡。他們革命的口號之一就是:「沒有王,只有耶穌是王!」

        將所知道的耶穌基督告訴鄰舍

    尼哥德慕來見主耶穌,他就是耶穌的鄰舍了。當然耶穌也接納他為鄰舍,就向他說起救恩。我們有同學、同事、親人、鄰居、朋友,我們接納他們為「鄰舍」嗎?若有人來問我們信仰的對象,耶穌是誰,上帝是怎樣的上帝,基督信仰可帶給台灣什麼,我們要怎樣回答他們?「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參:約三11,四22)

    願我們以福音接觸鄰舍,讓鄰舍接觸耶穌!               (傳講於二00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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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神蹟-----重生下)約翰福音三章一~十五節(下) 講道:張宗隆牧師

    最近有來自中國的一位女士,說是能「空中抓藥」醫病。果然有好多人趨之若鶩。這個女士的作為被台灣的魔術界人士舉發。他們說,這個女士若說是在變魔術,他們絕會遵守行規,不揭穿她的底細。可是,如果將變魔術說成是以特異功能醫病,這就錯了。然而到現在,還有人相信那位女士「隔空抓藥」是真的。

    當然每個人都希望能趕快去除病痛,可是有多少人知道,生命的更新比身體的健康更重要?很多人追求靈異、神蹟,希望能有靈丹除病更好。可是有多少人認知,生命重生比靈異或神藥治病更奇妙?

    台灣人(或華人)和猶太人很相像,就是追求神蹟。保羅說:「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林前一22~23)

        聖經中的「神蹟」

    本經課中這位敬虔、有權位的知識份子尼哥德慕,他知道耶穌行神蹟。他對耶穌說:「我們知道你是由上帝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上帝同在,無人能行。」那麼,「神蹟」是什麼?

    神蹟是上帝施行權能的結果,因為上帝是一切權能的本源,祂凡事都能(創十八14;耶卅二17:可十27)。不相信神蹟,往往就是由於不相信上帝為一切權能的本源,或不相信上帝道成肉身在耶穌身上這事實(林前一24:「基督總是上帝的能力」)。

    神蹟,是與普通觀察到的自然秩序相反的事;但是我們不能說神蹟就是「與自然相反的事」,而應該說,神蹟是「與所知道的自然相反的事」(Augustin語)。當然上帝是全能、具權柄的主,是創造主、宇宙的主宰;祂可以做超過自然律的事(自然律也是祂所創造的)。不過,我們不必把神蹟都視為上帝對自然有規律的領域所做不合理的侵犯。

    神蹟,有一點非常重要,乃是使人能看到上帝的作為或同在的事蹟。神蹟這個字還可譯為「記號」。主耶穌的神蹟都是記號;不單是異能或奇事,而是奇事和記號。神蹟作為記號,只對那些有「眼」可看和能認識耶穌是誰的人,才有意義,才有功效(可八22~30,十46~52;參:可六1~6;約一11、14)。

    主耶穌不願意,也不喜歡人把祂的神蹟當作奇事或靈異事件而受感動(約二23~25)。約翰福音從未把耶穌的神蹟稱為奇事,乃稱神蹟為彰顯祂的身份和榮耀的記號,只有相信祂的人才能瞭解這些記號(二11,六26;參:十一40)。換句話說,耶穌的身份和榮耀是隱密的,只顯給眼睛「睜開」、向著真光的人看。只有相信的人能說:「我們看見了祂的榮光。」(一14)

       從神蹟到重生----重生的歷程

    尼哥德慕來見耶穌。他可貴之處,就是他從耶穌所做的神蹟,看出那些是耶穌有上帝同在的記號。

    尼哥德慕和耶穌經過一番對話,主耶穌告訴他,重要的是,人必須重生,即人得上帝在心裡作徹底的改變或重造。那麼,尼哥德慕聽了這些話之後,到底他有沒有重生?在約翰福音後面的記事,有兩處記載有關於他的事,七章50~52節和十九章39~40節。

    1.為耶穌辯護:

    公會對耶穌已經到無法忍受的地步。議員們憑著他們對耶穌的成見判定耶穌是個罪人,並且定意要殺害祂。其中有個議員,就是尼哥德慕,為耶穌說話:「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這是符合律法、嚴正公義的話(參:申一16、17)。尼哥德慕指出公會踐踏律法的作為。

    尼哥德慕的發言引起了其他多數議員的憤怒,就以輕蔑的話駁斥他:「你也是出於加利利嗎?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沒有出過先知。」(其實,加利利曾出過先知,約拿)尼哥德慕就不再抗議下去。他只引用律法的話,卻沒直接為耶穌辯護。

    尼哥德慕的內心叫他為耶穌辯護,可是頭腦卻叫他不要冒這危險。顯然,他還未認耶穌為基督,未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太十32~33:「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參:路九26,十二8)。他還不肯為耶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約九22:「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參:可八34;路十四27)。

    我們有時候會在某種處境中,想為耶穌辯護,要表明對耶穌的立場,可是卻帶著一種半誠意的心態,一旦遭受嘲笑或反駁就覺得不舒服和害羞,以致緘默下來。求上帝憐憫我們,讓我們對主耶穌能有更明確、忠心的告白,信心更堅強、更成熟。

    尼哥德慕雖然知道耶穌能行神蹟,有上帝的同在,也和耶穌對話過,可是到這階段,他尚未告白耶穌是基督,未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

    2.包紮耶穌的屍體:

    耶穌斷氣,屍首被另一位公會議員申請要去安葬之後,尼哥德慕就「帶著沒藥和沈香,約有一百斤[約合30或32公斤]前來,……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這件事有其消極面。

    在耶穌被公會審判時,尼哥德慕和那另一位議員若非缺席,就是始終靜坐一旁,不敢表示任何意見。他們都屈服在惡勢力之下了。他們兩人都是耶穌的秘密門徒(38節)。我們覺得很遺憾。

    可是我們也不要苛責他們。那時,愛說大話的彼得和信誓旦旦的門徒們(可十四29~31)都已不曉得逃到哪裡去了。那時候是黑暗勢力掌權的時刻(約十三30;路廿二53),卻有兩位隱藏、膽小的門徒鼓起勇氣,以愛心照料耶穌的屍體,把祂埋葬。

    尼哥德慕(和另一個隱密的門徒)在公會不敢仗義執言或不在場,可能使耶穌憂傷。可是耶穌知道,在祂於十字架上捨生之後,他(們)原先的懦弱、猶豫、畏縮和恐懼都要消失。

    雖然主耶穌從被收屍到被埋葬的過程和時間很倉促(路廿三54),可是祂埋葬不是受囚犯的待遇,簡直是君王的待遇。以前猶大王亞撒死時,棺材裡放滿了各種馨香的香料(代下十六14)。尼哥德慕用那麼多貴重的沒藥和沈香塗抹主的遺體,也應驗詩篇的話:「你的衣服都有沒藥、沈香、肉桂的香氣。」(詩四五8)----預表復活、榮耀的王,也是彌賽亞,盛裝,要迎娶祂的「新娘」,就是祂的教會和凡信祂而蒙上帝拯救的人。

    在這時候,尼哥德慕已經撇開他的身份、地位、名譽、將來、生命,接納耶穌為他的主基督。雖然時機慢了點,或許那時他憂傷,但是他以行動告白耶穌;並且這位耶穌乃是不被死和黑暗的權勢所拘禁,是復活的主。尼哥德慕重生了!

    從看見神蹟到重生這條路,尼哥德慕顯然走得很久,也很不容易。如此,我們更可看出,重生真的是最大的神蹟。

    當年尼哥德慕去見耶穌,是「在夜裡」。那時候,他是屬黑暗的,或者,他被黑暗的權勢籠罩著。如今,他告白耶穌是他的主、他的王而重生了。他已經「出暗入光」了。

        信救贖主得重生

  在基督徒的生涯中,有重生和更新。基督徒一定要重生,不論他出身於基督徒的家庭,或他是第一代的基督徒。原來我們是屬血氣的。我們是棵結酸澀果實的果樹,如今得耶穌這個新樹枝跟我們接上,以後從這接枝長出來的果子是香甜的。這就是重生。

    人一定要重生,不管他以前的行為、品格有多好;那些在上帝面前都算不了什麼,更不能作為獲得拯救的資格。重生是因信耶穌基督為主而得上帝跟我們作生命品質的改變,或說,上帝跟我們再生一次。重生,我們才有得救的生命品質。

    不過重生之後,還要更新(參:約十五5)。重生只要一次,可是要不斷、日日更新。是聖靈重生我們,也是聖靈更新我們。而我們能領受聖靈,是因信耶穌基督而得的。

    我們要說,尼哥德慕是在耶穌被釘、受死之後,他才重生。到那時候,他才領悟當年他去見耶穌時,耶穌對他說的話:「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得永生。」

    耶穌說祂要「被舉起」,指祂被釘十字架,以及復活、升天。這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事。耶穌被舉起,是祂完成贖回或救贖的工作。

    孩子生病時,父母恨不得能替孩子生病。這是替贖的想法。孩子生病,父母親不休無眠地照顧,甚至照顧到生病,換得子女的康復。這是替贖的行動。

    在八、九十年前,有個年輕人因做錯事被拘留。他的母親向主管請求,讓她在拘留所做苦役。做一天苦工,抵銷孩子受刑一天。主管同意了,還讓那年輕人隔著鐵窗,眼睜睜地看母親為他服苦役。那孩子看到母親為他這麼做,每天都淚流滿面。釋放後,這青年就改過自新了。

    我們都是罪人,應受上帝的懲罰。可是主耶穌替我們擔當罪債,受死。祂為我們贖罪(賽五二13~五三12)。凡相信祂,接受祂的救贖的,就得上帝憐憫和赦罪。上帝還要給我們重生。

    如今,主耶穌的話應驗了。「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十二32)十字架的權能已經展開了。十字架的權能給尼哥德慕重生,並把他從懦夫變成英雄;從一個舉棋不定的人,變成一個為耶穌義無反顧的人。他是光明的人了,已承受了永生!

    在上帝那邊最大的神蹟----耶穌的復活,推動了人這邊最大的神蹟----人的重生。重生比任何病得醫治、經濟狀況改善、經歷靈異的體驗、等等都來得奇妙美善。人的重生是上帝在人面對為他贖罪、死而復活的上帝之子耶穌所締造、所促成。人因重生而得永生。

    既得救贖,我們就要效法尼哥德慕,獻上真實的心志,作為「馨香的供物」給我們的主和王----「你們既然是蒙愛的兒女,就應當效法上帝。要憑著愛心行事,好像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己,當作馨香的供品和祭物獻給上帝。」(弗五1~2節;新譯本)         (傳講於二00一年一月廿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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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比受更為福」 使徒行傳廿章十七~廿四,卅二~卅五     講道:陳世傑傳道

引文

  感謝教會對原住民教會的接納與支持,不分族群、語言,關心在遙遠的、弱勢族群的福音的事工,真的如今天的聖經節,我相信 貴教會的弟兄姊妹你們比白沙教會更能得到上帝的祝福。

 

  今天的聖經節是保羅向以弗所教會的長老最後旳勉勵。保羅說:「今後你們不能再見到我的面了。」為什麼;以後就見不到了呢?因為保羅在傳道的過程中所面對的不只是在外邦人的事奉上的困難,更要面對的是自己的族群猶太人的逼迫。保羅說,到將有捆鎖與患難等著他;又說這些是要證明上帝的恩典。一般人的想法是,對我有益的、有利的那才是恩典;對我們在心理上和生理上的逼迫,怎麼會是恩典?可能保羅因為傳福音使得腦筋有問題。就像在台北有一座焚化爐,在焚化爐的旁邊有一個小廟,裡面有許多落難的佛像,就是別人遺棄的佛像,因為這些神像沒有給他帶來好運和財運,就被人所丟棄。清潔隊員即將加以火化。

  但是,保羅卻把這些患難和逼迫說是為了要證明上帝的恩典,因為我們這些不完全的人,能在上帝的面前,有上帝兒女的名份,是何等的恩典。而且,又進一步說,你們所受的就是要和成聖的人同樣得到這份上帝的產業。這也就說明了我們的信仰,是「給人」的信仰。

  約翰福音三章16節:『上帝愛世人,甚至將衪的獨生愛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上帝的愛,是以祂的生命來換取我們的生命。所以保羅說到他所受的苦只是證明上帝愛世人的恩典。甚至他可以將自己的生命為主耶穌付出去。

  彼得這位軟弱到耶穌有難的時候,否認耶穌基督,但是最後甘心為著主的福音而捨去自己的生命。德國有名的神學家,也是一位大學的教授潘霍華牧師,為了上帝的公理犧牲大好的前途和剛訂婚的未婚妻。德雷莎修女為愛印度的同胞將一生奉獻給那些垂死之家的人。馬偕博士和巴克禮醫生愛台灣,將一生奉獻給台灣人民,甚至於到死也不離開台灣。因為這證明了我們的上帝是給人的,是施捨的上帝。

  這也正如我們 貴教會的弟兄姊妹,你們願意為著台灣族群的福音事奉而付出。更關心偏遠的更弱勢的教會。

  原住民同胞為了生活,來到都市謀生,找房子來租屋。平地人知道是原住民就不願意。現在許多人更是,已經分不清楚那些是原住民還是外籍勞工。曾有一位同胞,因為沒有身份證明,而被帶到警察局,所以有的人只好住在工地裡,或是非常簡陋的房子。原住民面對著生活和心靈的壓力。教會就是原住民生活和心靈上的幫助。可是要在都市裡建立教會,要建堂非常不容易。在我們的家鄉要向農會貸款一甲旳山坡地,不到二十萬元,但是在都市一坪的土地就要十萬廿萬。如何能建立一個原住民都市的聚會的地方?

  白沙教會的弟兄姊妹大部分是從台東的原住民同胞,在彰化的工廠工作,一作就是十年,甚至於有的將近廿年。起初我們是用租的房子來聚會,人數慢慢的多了就想到要買房子。禮拜堂隔壁有一個神壇,他們不喜歡有教會在隔壁,而教會覺得無所謂,甚至想要跟他們作好鄰居,送茶葉等等...。表面上很平靜,但是到了禮拜天就很熱鬧,因為教會要禮拜,要唱詩,他們就受不了,他們用音樂,用種種方式干擾教會的禮拜。

  有一天,他們聽到教會要買這兩間房子,就告訴房東說,如果教會要買,教會出多少他們就出多少。為了這個事情弟兄姊妹向上帝迫切禱告。最後我們才知道,這個神壇在我們的社區名聲不好。教會現在建了一棟三層的禮拜堂,甚至鄰居一個佛教徒也奉獻,而教會前面的地主,也願意提供土地,使教會的用地更寬廣。

  我們現在最大的困難是要面對五佰多萬的負擔,盼望 貴教會的弟兄姊妹與白沙教會的弟兄姊妹同負主耶穌的軛,因為教會是主的肢體。你們用在弟兄中最小的身上,也就用在主的身上。

   你們白白捨出,也要白白的得到上帝的恩典。         (傳講於二00一年一月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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