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份講道目錄      

題目

參考經文

講道者

 3

道成肉身(一)

約翰福音一章一~十八節

張宗隆牧師 

10

小狗也吃桌上掉下的碎屑

馬太福音十五章廿一~廿八節

翁啟恩牧師

17

道成肉身(二)

約翰福音一章一~十八節

張宗隆牧師

24

道成肉身(三)

約翰福音一章一~十八節

張宗隆牧師

31

道成肉身(四)

約翰福音一章一~十八節

張宗隆牧師

回2000年講道選單

給我們有權作上帝的兒女 約翰福音一章一~十八節


.「道成肉身」約翰福音一章一~十八節     講道:張宗隆牧師

    記得中學時讀到歷史課本說,耶穌應當是誕生在公元前四年。從小在教會一直聽到,主耶穌出生那一年是為公元(A. D.)元年。如今教科書提出不同的說法,如果教會在這要緊的一點錯了,那她會不會也把福音說錯了呢?

    後來才知道,一般所說的公元,是到第六世紀才由一位神父Dionysius Exiguns 研究出來。當時因為資料缺乏,他把年份訂錯了。現在算來,主耶穌的降生年份應當提早四年,甚至六年。可是為方便起見,我們仍然簡單地說,公元(主後、主曆)由主耶穌的降生開始。

    話說回來,這些研究或說法,在在見證耶穌是歷史人物,和其他諸宗教的神明不一樣;那些神明若非神話人物,就是被神化了的人。並且,耶穌降生,為人類歷史開創了新紀元,給人類帶來更新和盼望。

    在救主耶穌聖誕的節期裡,我們就一起再思耶穌降誕的信仰內涵之一《道成肉身》的意義。

        「道成肉身」在教會歷史中的意義

    道成肉身是基督宗教的基本信仰之一。在教會歷史中,曾經有很多次、很多人覺得道成肉身的信仰難以瞭解,想遷就人的理性,就提出種種論說。

    首先,當約翰福音著作的時期,教會中已經產生異端。幻影說(Docetism)主張,耶穌的身體不是真實的,只是幻影而已。這一派人看物質為惡,無法想像作為上帝的基督會取人的身體,因此認為耶穌只是上帝採取幻影的方式以拯救世人;耶穌並不真實存在。嗣子說(Adoptionism)主張,耶穌只是一個人,只因他和上帝有密切的關係,又有特別的美德,上帝就收納他為兒子(養子),並將上帝的靈降在他身上,所以他能行很多神蹟、奇事。可是,當耶穌被釘十字架時,上帝的靈就離開他了(所以上帝沒有被釘到)。約翰福音的作者就闡釋耶穌基督的生涯和身份,見證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主和救主。

    後來,亞流派(Arianism,即唐朝時來中國傳教的景教)否定耶穌的神性。亞波里那留派(Apollinarianism)否認基督的人性。於是大公教會在325年訂定尼西亞信經(381年增訂),確立聖子耶穌基督具有神人二性。這樣的教義乃根據道成肉身這基本信仰而確立。

    道成肉身和耶穌基督具有神人二性不能分割。的確,這二而一的信仰內涵很難為我們的理性所瞭解和接受。然而,我們就是這樣相信!

    理性並非絕對,亦非信仰的最高標準。基督信仰有很多合乎理性,也有很多超乎理性(不是非理性)。道成肉身就是基督信仰超乎理性的信仰內涵之一。道成肉身和耶穌基督具有神人二性呈現超越理性的真理。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展現

   耶穌基督有一般人的情感,如憐憫,愛朋友,驚訝,生氣,憂傷,歡樂;祂祈禱,疲倦,飢餓,口渴,渴睡,後來也死了。作為一個人,祂並非全知,需要學習和成長。耶穌和常人不同的是,祂完全無罪(約八46;林後五21;來四15,七26~27;彼前一19,二22~23;約壹三5);而其他一切,祂與人完全一樣。

   但是,耶穌基督可以控制自然界,有權柄赦罪,能看透人的心思。祂顯出與上帝有同等地位,又稱上帝為父,祂為子。復活一事顯出祂的宣稱是真實的。

    耶穌基督不是半人半神。祂具有完全的人性和完全的神性;祂是真實又完全的人,也是真實又完全的上帝。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對我們的意義

    1.藉著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上帝顯示祂體恤我們。

    祂將無限、超越的自己「壓縮」成一個歷史人物耶穌,好將祂的形像和性質啟示出來,使人能瞭解和體會;使人藉著耶穌基督而認識上帝,而「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

    上帝通過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進入罪的世界,並與人同受苦、受難,使人知道祂瞭解人間疾苦,分擔著每個人的苦楚,並要使人因信靠祂而得以從罪的權勢中釋放出來,使人因信靠祂而勝過苦難。

    人本來無法知道上帝的啟示,可是上帝體恤人的有限,就將祂超越的啟示默示祂的僕人,叫他們以人的語言和文字寫下聖經,使人能由閱讀聖經而認識耶穌基督,從而認識並親近上帝。這也是「道成肉身」的一部份。

    .藉著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上帝拯救世人。

    「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道來到人間,不是採取滿有威赫、榮耀的神的形像,而是成了真正的人;祂成為嬰孩,在母親懷中哭泣,需要餵養,至終像罪犯一樣被釘在十字架上。祂把自己的榮耀隱藏起來,甘受限制;雖與上帝同等,卻取了奴僕的形像。祂成為我們的一份子,就分擔我們的憂傷,背負我們的重擔,洗脫我們的罪,並帶領我們與上帝結連。

    3.藉著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上帝介入我們。

    上帝之子耶穌從極高、全然榮耀和聖潔之處降世為人,進入黑暗的社會和險惡的政治之中,是進入污泥,又出污泥而不染。耶穌基督降世為人並未改變人罪性的事實,可是祂道成肉身要把人從罪的污泥中拯救出來,並主動介入人的生活,要更新人成為新造的人。

    藉著耶穌道成肉身,上帝還扭轉人類的歷史和改造人類的文化(參見基督信仰對台灣社會的影響,如:醫療、教育、人權、民主制度、待人處世的方式、等等;還可看到台灣的傳統和新興宗教借仿基督信仰的內涵和教訓),為人類開創新的紀元,為人類帶來新而終極的盼望,更新人的心靈和生活。

    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和「具有完全的神人二性」之二而一的信仰是上帝的奧秘,是人類歷史中真實又獨特(unique)的事實。我們只能以有限的知識和經驗為類比,幫助我們稍稍窺探這個奧秘:它像光既是波,也是粒子;信仰的火車必須在兩條平行的鐵軌(一條:耶穌基督是完全的人;一條:耶穌基督是完全的上帝)上才能行走。

 

    有個人說,當他第一次獲悉十二月二十五日並不是耶穌真正的生日時,感到十分失望。[既然不知道主在哪一天降生,為何要選定這一天來慶祝聖誕呢?]後來才慢慢瞭解,基督降生最重要的是這一個「事實」,而不是在日期上鑽牛角尖。耶穌作為歷史人物,有歷史家的確定,尤其有聖經的記載。錯不了!在在證實耶穌基督在世界的某一時辰、某一地點,確實來過。祂在世上的三十幾年,過著完全的生活。在十字架上捨棄自己的生命,第三天又從死人中復活。這些事都不容否定。

    正因如此,每年到了十二月份,世界各地便熱烈慶祝並讚美上帝的大能和祂珍貴的愛----把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給了我們;連未信主的人也沾染了教會和基督徒的喜氣。雖然我們無法瞭解「道成肉身」的奧秘,可是我們要與全世界的基督徒一同稱頌上帝----祂藉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體恤世人,拯救罪人,介入人的生命和改造人類文化。我們豈不也該帶領世人也一起來感謝基督,因祂的降生和拯救是一個事實。

           (傳講於二000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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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也吃桌上掉下的碎屑」馬太福音十五章廿一~廿八節   講道:翁啟恩牧師

這段經文往往被拿來批評耶穌缺乏同情心,竟然鄙視前來求助的婦人連狗都不如。這是對經文作沒有深入研探,僅依文意造成的誤解,其實耶穌的本意並非如此。

讓讀經者困惑的是耶穌說的這句話:「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依照字面看難免令人覺得耶穌用詞不當,很容易造成耶穌沒有同情心的誤解。這句話確實很難理解,最危險的是按照字義解釋。

出名的英國聖經學者巴克箂(William Barclay)解釋這段經文之前提醒讀者,要用悟性讀這則故事(The story itself must be read with insight)。巴克箂是針對馬可第七章24至30節的經文解釋,把重點放在這幾項:

1.耶穌指的狗並非野狗,而是家中的寵物。

2.耶穌講這句話時的語氣很重要,若是用輕篾的

  語氣講,就有輕視之意;若是用關心的語調講,

  就沒有惡意,反而是關懷。

3.耶穌的意思是先讓兒女吃飽,再拿給小狗吃;

  以色列人先得到福音,其次是外邦人。

我認為巴克箂的解釋並沒有抓住經文重點,也沒有把耶穌講這句話的本意解釋清楚。耶穌說的這句話相當重要,值得我們深入探討。

探索經文原義

為了避免斷章取義,並能正確瞭解經文本意,我們需要先觀察經文脈絡。這段經文是安排在馬太十五章21–28節(馬可第七章24–30節),該章的重點放在法利賽人批評耶穌的門徒沒有遵照飯前洗手規定,用不潔淨的手吃飯;從這個問題衍生到遵守律法和傳統的爭論。在爭論中,耶穌指出法利賽人只顧傳統而忽略了律法的本意,祂說很重的話:「你們拿傳統來抵消上帝的話。」縱觀這段經文,重點在批評法利賽人,雖然他們遵守律法和祖先的傳統,外表看起來像似極有信心又敬虔的人,事實上,他們的內心是不潔淨,也沒有信心。

經文接著就是這位前來求助的婦女,她是一位被以色列人視為不潔淨的外邦人。經文有意用一位被以色列人睥視的外邦婦女來與法利賽人做比較,看到底誰才不潔淨,誰才沒有信心,這是經文的重點所在。換言之,耶穌有意用這位外邦婦女讓法利賽人感到羞愧,也要用這位婦女凸顯信心的意義。我們可以樣說,耶穌沒有看輕這位婦女,而是要讓法利賽人認清自己。

「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

讓讀經者困惑的是:「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這句話。我們首先要指出這句話是當時的諺語,用來鄙視外邦人。在猶太人眼中,外邦人都如狗,而猶太人則自認是上帝的兒女。該諺語具有強烈的宗教優越感:上帝只會把恩澤賜給祂的兒女–猶太人,絕對不會給狗—外邦人。這種宗教優越感不時表現在猶太人的行為上。

我們再用一句耶穌講過的話來瞭解猶太人的強烈意識。耶穌曾對法利賽人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路加五章31節)這句話看似平常,不具有高深的學問,但如果我們瞭解猶太人的宗教意識

,就可以領悟此話意義之深。當時的猶太人,尤其是法利賽人,所謂不健康的人係指罪人或外邦人,他們是不值得救的,耶穌竟然與這些不可救葯的罪人一起,並關心他們。法利賽人認為不用關心罪人;他們認為醫生的責任在於保護健康的人免被病人傳染。這種「健康的人才需要醫生,生病的人用不著」的思想正是法利賽人的宗教意識,也被一般猶太人所接受。可是我們都知道,「健康的人才需要醫生,生病的人用不著」的觀念是錯誤的。因此耶穌提出「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這種與眾不同的宗教觀。在那個指鹿為馬,黑白不明的時代,耶穌這種新觀念是多麼不容易啊!耶穌的宗教觀是要拯救罪人,正如生病的人才用得著醫生一樣。

同樣道理,耶穌借用猶太人鄙視外邦人的諺語來駁斥法利賽人的錯誤宗教觀。到底法利賽人的宗教觀有什麼錯誤,耶穌才引用這句諺語來影射法利賽人呢?猶太人自視很高,認為猶太民族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上帝的兒女,才有享受上帝恩寵的特權,至於外邦人,絕對不能得到上帝關愛眼神,若把上帝的愛給外邦人就如同「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

關於猶太民族才是上帝拯救的對象這個問題,保羅在羅馬書中曾有強烈的批判,他指出,人的稱義不在於其肉體是否為亞伯拉罕的子孫,而在於「信」;「那信靠宣判罪人為無罪的上帝的人,上帝要因著他的信,而不是他的行為,使他跟自己有合宜的關係。」(羅馬四章5節)保羅的宗教思想是承襲自耶穌的博大胸襟,所以他不再把上帝的拯救對象局限於猶太民族,而擴大至所有的外邦人;所執守的不再是猶太人的律法和嚴謹的傳統,而是「信耶穌基督」。對保羅而言,他的宣教目標正是「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

保羅出身於法利賽人團體,本來也嚴守「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的宗教意識;他自己說,他是在嚴緊的律法教育下成長的(使徒行傳廿二章3節),可是他得到耶穌大愛的感化才能扯斷宗教的「臍帶」。要擺脫傳統宗教意識不但困難,也具危險性,保羅就因此受到追殺,終至為此而死。

「不好拿孩子的食物給小狗吃」是一種獨佔上帝救恩的思想,大大違背上帝的旨意。耶穌曾在許多比喻中批評這種宗教意識是「獨享恩典」。以撒的信仰美德在於能與人分享上帝的祝福;這是上帝祝福亞伯拉罕時的唯一條件,「祝福你的,我要賜福給他」。可是到了耶穌的時代,亞伯拉罕的後裔卻違反這個信仰原則,竟然作出「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這種違背上帝旨意的行為。法利賽人常以嚴守律法和傳統自負,事實上是背離律法和傳統,遠離上帝的美意。

耶穌用這句「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的諺語來批判法利賽人錯誤的宗教胸懷。若把這句話當做是耶穌的思想,而批判祂是無情的人,是犯了望文生義的嚴重錯誤,把耶穌博大的胸襟看成狹窄的種族意識。

「小狗也吃桌上掉下的碎屑!」

這位婦女對法利賽人的宗教意識提出反駁,「是的,主啊,可是小狗也吃主人桌上掉下來的碎屑呢!」藉著這句話再次凸顯法利賽人嚴重悖離宗教真義,也違反上帝的心意。宗教本旨應是「有救無類」,上帝是博愛,沒有種族分別。「小狗也吃桌上掉下的碎屑!」雖然有點無奈,卻是天父的心意。藉著婦女的話,耶穌再次批判法利賽人的宗教思想。

其實,耶穌的宗教思想不僅是連「小狗也吃桌上掉下的碎屑」,更是,「天父使太陽照好人,也同樣照壞人;降雨給行善的,也給作惡的」;(馬太五章45節)有這種普及眾生的心胸才是「天父的兒女」。這正是耶穌的宗教情懷。

人往往用自己的標準替上帝設限,好像上帝應該依照人的要求施行祂的拯救,耶穌反對這種觀念,祂藉著「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宣示一種不為上帝設限的信仰,那是沒有「鄰舍邊際」的信仰,任何人都是上帝關懷的對象;任何種族的人都有資格吃「給兒女的餅」,因為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兒女。婦女的回話正顯示上帝的拯救不再限於以色列人,而是普及到外邦人。藉著婦女的話來凸顯耶穌的宗教觀。

「婦女,妳的信心好大呀!」

耶穌稱讚這位婦女的表現說:「婦女,妳的信心好大呀!」為什麼耶穌會這樣稱讚她呢?她的表現與信心有什麼關係呢?有人以為是因為這位婦女通過考驗,在遭受耶穌的冷言冷語還不灰心,非讓耶穌答應幫她醫治她的女兒絕不罷手。這樣的解釋不無道理。可是耶穌真的因為這樣才稱讚她嗎?為什麼不稱讚法利賽人的信心是大的呢?法利賽人嚴守律法和傳統,遵行一切的宗教規定,甚至連吃飯前洗手之類的芝麻小事都被視為宗教行為而謹守無誤,難道這不應該受到讚許嗎?耶穌竟然沒有讚美法利賽人,反而讚許這位外邦的婦女。

做了這樣的比較,我們對耶穌的讚美更感困惑了。難道是因為這婦女死皮賴臉的纏著祂不放才受到讚許?或是耶穌另有所指?要回答這問題,需要再進一步深思什麼叫信心這個問題。如果我的瞭解沒有錯,耶穌所指的信心並不是外在的宗教行為,再嚴謹的宗教行為都不足以凸顯信心的內涵。若是宗教行為等於信心,那麼法利賽人應該是信仰的模範生了,他們嚴守律法的程度是無人可及的,可是法利賽人的敬虔只是宗教行為而已,不是信心的內涵。

對耶穌而言,信心指的是「明白上帝的旨意」,不是敬虔的宗教行為。該婦女明白上帝的旨意是「小狗也吃桌上掉下的碎屑」(上帝的愛無涯),而法利賽人誤解上帝的旨意是「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上帝的愛有限);這兩種對上帝旨意的認知何者才是正確的呢?耶穌為何不把法利賽人的觀點作為信心的範本?因為法利賽人的瞭解背離了上帝的旨意。上帝的旨意是恩澤「普及眾生」,是「使太陽照好人,也同樣照壞人;降雨給行善的,也給作惡的」,絕對不是法利賽人所認識那種心胸狹窄的上帝。這位婦女瞭解上帝不僅愛以色列選民,也關懷外邦人,這樣的上帝才是耶穌所要見證的。

信心非僅是宗教行為所能表現。法利賽人的作為在耶穌眼裡是沒有信心,因為他們藉著嚴格的宗教規定要把上帝局限在一個小框框裡,不許上帝把愛和救恩流向外邦人;法利賽人視嚴守傳統是信心的表現,所以看見耶穌的門徒沒有洗手就進食認為是沒有信心的行為,但耶穌的見解不同,信心不是遵行律法規章,而是瞭解上帝心意。在這方面,反而是這位外邦的婦女能捉住信心的精髓,遠勝於法利賽人了,她明白上帝的旨意是什麼,這才是信心的真諦。

過去不少人讀了這段經文後批評耶穌無情、缺乏同情心,但,同樣一段經文我們看到了耶穌寬闊的心胸和嶄新的宗教觀;舊的宗教觀是「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新的宗教觀是「小狗也吃桌上掉下的碎屑」。「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是不明白上帝旨意的宗教,是沒有信心;「小狗也吃桌上掉下的碎屑」是明白上帝旨意的宗教,是耶穌的宗教觀。

從這段經文,我們再次領悟到上帝話語的堂奧與耶穌的信息之深邃,令人有股對聖經深入研究的迫切感。讓我們一起讀經,研究聖經,接受上帝的話,並活出上帝的話。

        (傳講於二000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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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成肉身(二)------黑暗不接受光/ 黑暗不能勝過光約翰福音一章一~十八節

      講道:張宗隆牧師

    在我們現實生活中,或在文學上,常常有「是」與「非」、「善」與「惡」、「生」與「死」、「統治者」和「被壓迫者」、等等的對比。約翰福音的作者採取對立或戲劇性的寫作風格,傳達上帝的啟示。

    在約翰福音中,我們會常常讀到生命和死亡、自由和為奴、(從)上面和(從)下面、屬世界和從世界出來(不屬世界)、等等的對比。本段經文就是「光」和「黑暗」的對立。

    這光當然是耶穌基督。祂是道。祂是從上帝出,從上帝生,與上帝同本質並同體的聖子上帝耶穌基督。祂是真正的光(9節,參:六32,八12),而不是假冒的光;祂不是光的象徵或光的反射,而是光的實體。這真光耶穌基督常常照在黑暗裡,卻遭受人無知、錯誤、敵意、罪的抗拒(5節)。這光常常照亮一切生存在這世上的人(9節),很多人卻不認識光。但是凡接納祂這光的,就作上帝的兒女(12節)。

        黑暗不接受光

    小女的母校中山大學,它的校園跨越西子灣海濱和柴山。我們曾利用在晚上去探望她的時候,幾次從柴山眺望西子灣的海景。我們從山上看到海邊的燈塔在照射。它的光不是向四方散失,而是以集中的一束光炬射出。約翰福音的作者心裡所想的,可說正是這樣的情景。

    這光耶穌基督照在黑暗的世界中,穿過黑暗,切斷黑暗,劈開黑暗。無論黑暗是多麼黑、多麼暗,光都將黑暗消滅。黑暗畏懼祂,排斥祂,想盡辦法要遏抑祂。黑暗不只是缺乏光,是反抗光的敵對勢力。這光照耀在黑暗中,黑暗卻不接受光(5節)。

    人總以為,凡是真正的、真實的,必得千萬人承認和接受。但是,世人對真光耶穌基督竟採取出乎意外的不同對待。耶穌基督降生的時候,連客店(台:客館)沒地方容納祂。這種客店是旅社的附屬部分,而不是房間和休息室lobby的那部分。那裡有屋頂,沒有牆壁,只有欄杆;主要供旅客安置牛、驢等牲畜。若是房間客滿,這裡還可讓旅客住宿。除了水之外,這裡沒有提供任何服務。連這樣的地方,也不接待嬰兒耶穌。耶穌出生,就是臥在槽裡,被放在室外(路二6、7)。[參:1998年講章合訂本,頁228以下]

    耶穌在世上期間,有很多團體在討論祂,祂的弟妹、法利賽人、祭司黨、差役、一般民眾。對祂,民眾感到迷惑,很多人因困擾而感到不耐煩。有人說祂是好人,有人說祂迷惑眾人。有人有心接納祂是彌賽亞,有人認為基督不可能出身於加利利。有人說祂是眾所期待的先知,有人說祂被鬼附身,是「撒瑪利亞人」。耶穌開始祂宣教生涯不久,教政統治階層就對祂有成見和敵意,並且反對勢力越來越厲害。在約翰福音的第七、八章裡,就有十次敘述耶穌陷於危險,對敵企圖捉拿祂,或殺害祂(七1、13、19、25、30、32、44,八37、40、59)。信與不信、光和暗、生命和死亡已經涇渭分明了。

    在最後晚餐中,猶大出去辦理出賣耶穌的事,「那時候是夜間了」(十三30)。猶太當局不敢在白天下手捉拿耶穌,就利用夜晚到郊外黑暗的橄欖山逮捕祂。主耶穌被捕時說:「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路廿三53)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斷氣時,天地黑暗。在安葬後不久,黑夜就來臨。

    這時,撒旦在哈哈大笑。黑暗----罪人和罪的世界不接受光到這樣的地步,將耶穌置於死地才甘心。「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三19~21)

    主耶穌降生的情景是那麼冷清、淒涼。撒旦在冷笑。「看你還能挨過這黑夜?」但是,上帝的天使、天軍發出大光,圍照著曠野的牧羊人,告訴他們,耶穌是萬民的救主。耶穌的降生是關乎萬民的大好喜信。因著耶穌基督的降生,榮耀歸於極高之處的上帝,和平(平安)降在上帝所喜悅在地上的人當中(路二10、14)。

    黑暗不能遮蓋光,不能遏抑這真光。撒旦被解除了武裝。罪人的敵擋功虧一簣。

        黑暗不能勝過光

    「黑暗不接受光」,也有別的翻譯。天主教思高本就譯為,「黑暗絕不能勝過光」。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黑暗從沒有勝過光」。

    當猶太當局要定耶穌於罪,身為猶太公會議員的尼哥德慕起來抗議:「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七51)以前尼哥底母在「夜裡」來訪問耶穌,那時他屬於黑暗。可是他見過了耶穌,如今他已經結果子了。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八12)

    主耶穌多次讓盲友得以看見。祂是賜人光明的主(約九)。終究有人接受耶穌,相信並順服祂。光必勝過暗,雖然黑暗不接受光。這是上帝愛的權能使然。

    日本偷襲珍珠港成功,當時日本軍威蓋天。哪知,她這麼做,也正宣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她要徹底失敗。罪和撒旦置耶穌於死地,也正宣告世界和世界的統治者要受審判,被征服,被驅逐(十二31)。祂是世界之主,是生命的光。人唯有信從這真光。

        真光成為審判

    耶穌基督為受難而降生,更為替世人贖罪而降生,更要為復活拯救世人而降生。祂來不是為審判世人(十二47,八15;參:九39)。有人邀請我們到國家音樂廳去聽交響樂團演奏。有人陶醉在優美的古典音樂裡。可是對音樂門外漢而言,那個音樂會使他如坐針毯。音樂本身並不審判人,可是它會使人受審判,是人審判他自己。

    道成肉身的真光要使人相信祂就是基督,是救主和主。接待祂的人,在祂光照下享受平安、喜樂、正直、榮耀。可是,當人要遮蔽祂的照耀,反而凸顯他自己有很多陰影,他裡面有很多黑暗不容真光照射。心眼不願被張開的人,和自以為看見卻頑固不信的人,最後必自行定罪,自絕於救恩之外。

  在人世中,光與暗的二分法是過份的簡化。可是,光與暗的象喻(metaphor, 隱喻),每個人都能瞭解。

    耶穌是真光,應當受人接納,卻反被拒絕,被扼殺,因為祂照在這罪人的世界。祂照出人的罪性,照出人的惡念、醜態和成見,照出他的本相。

        當然沒有人敢說自己是完人,可是我們豈不是常對自己說,我們自己是可以在世上應付,說得過去的人。身為基督徒,我們豈不也經常拒絕主耶穌的光照,為著我們自己的「尊嚴」、利益、任性、習慣(美其名為「傳統」)、觀念和想法,以及不願看到自己的真面目。耶穌基督每次照亮我們時,我們總要這樣逃避祂或遮掩祂嗎?

    除接受主耶穌外,我們也應當作個「施洗的約翰」。「約翰」不是真光本身,乃是作光的見證(6~8節)。把基督的光反射給別人,讓別人也看到,並接觸到主耶穌這真光!

    真光耶穌基督降臨,來到人的面前,就成為真理。真光道成肉身來到人當中,便成為恩典。我們唯有回到源頭,也就是接受真光和相信愛的上帝,就得生命(活命)。  (傳講於二000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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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成肉身(三)----  道住在我們中間」 約翰福音一章一~十八節(三)                   講道:張宗隆牧師

  在這聖誕佳節,我們更懷念親人,也記念身體欠安的兄姊。願主耶穌再次降臨在他們裡面。

  我們教會有位會友在照顧父母親。這位會友的雙親都很高齡了,身體又不好;按人的觀點,已經不能給我們這位會友什麼利益,對這位會友的照顧也不一定記得,可是我們這位會友還是很細心、很警醒地照顧著,很擔心父母親離去。

   與我們同在的道

  對愛我們又為我們所愛的人,我們是多麼希望他們一直與我們同在,可是我們知道這是多麼地難啊。倒是有人深深體會到,「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詩廿七10)「1.我有至好朋友,耶穌屬我。祂會互我得救,耶穌屬我。世間快樂緊退,朋友交陪快疏;我通安然無改,耶穌屬我。3.雖然到老又散(貧),耶穌屬我。我信靠祂幫贊,耶穌屬我。我欠缺主補足,祂寶血會替贖;向望有好結局,耶穌屬我。」(聖詩285首)

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上帝,所以祂能一直與我們同在。上帝與我們同在----以馬內利,藉著耶穌基督展現出來(太一23)。第14節記載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道成肉身」,對猶太人而言是褻瀆的話,因為這樣違背了猶太教的基本信仰,就是違犯了十誡中的第一、二、三誡。「道成肉身」,對希臘人而言是難以置信的概念,因為擁有真理、不朽、對人類不動感情的神明怎可能或怎願意成為軟弱、墮落、生命短暫的人類?教會在會被猶太人視為褻瀆,會被希利尼人(受希臘文化影響的諸民族)視為荒謬的危險中,毫不避諱、毫不妥協地傳講耶穌道成肉身的信仰和福音,愈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真實。聖經見證,耶穌基督是上帝真實的寫照;祂也是宇宙的創造者,萬物藉祂而被造(另參:來一3)。這位上帝成為人,降臨在人世間,並與世人同住。對祂住在人中間,信祂的人更能有真實又深刻的體驗。所以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在我們中間的「會幕」

  「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的「住」,是搭帳棚,住在帳棚裡。所謂帳棚,就是指舊約時代的會幕(後來興建為聖殿)。會幕是上帝和人相會的地方,也是上帝與祂的子民同在的象徵。當人看到會幕,就知道或相信上帝同在著,臨在於祂的百姓當中。如今耶穌基督降生了,上帝與人就在道成肉身的上帝之子裡相會。並且,以前人們所誤以為只住在會幕(聖殿)裡的上帝,如今已道成肉身為耶穌,住在我們中間。

  舊約時代的會幕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的預表。會幕裡的神聖器具沒有不含有道成肉身的基督的影像(來九1~5):

  1.施恩座:施恩座在象徵上帝的臨在。以前只有大祭司在贖罪日一年一度代表全民來到施恩座。如今,人可以來到施恩座,是因為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贖罪祭)。藉著耶穌的犧牲----祂流出寶血,上帝表達祂的公義(上帝的義),不是祂要對犯罪的人的報復或懲罰,而是祂對人無限的忍耐,要寬容人所犯一切的罪,因為耶穌基督已付出贖罪的代價了。只要人信耶穌基督,上帝就使他們得以白白地得耶穌的贖回,得上帝「賜你無罪」,隨時與上帝重建和好、親密的關係(羅三21~26,25)。

  2.幔子:是聖所和至聖所之間的布簾。本來只有大祭司,一年一度在贖罪日才可以穿過幔子進到至聖所。如今道成肉身的耶穌在十字架上犧牲,幔子就裂成兩半。裂成兩半的帷帳代表耶穌基督的破碎,使人可以因信耶穌直通到上帝面前。撕裂的基督之身體顯露上帝全然的大愛,為我們開闢通往上帝的新路(來十19~20;可十五37~38)。

  3.祭壇:耶穌基督是唯一真實的大祭司。祂又獻上自己的寶血和身體作永遠的祭祀,洗淨凡信祂的人的(良)心,去除他們的死行,贖他們的罪過,使他們可以事奉永生上帝(來九11~15,十三10~12)。

  會幕預表,基督住在人當中期間,祂就有審判、赦罪和轄治萬物的權柄。祂就是上帝。會幕也預表基督為人獻上活祭和祈禱。祂是人。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十四6)上帝通過耶穌基督住在人中間,也使人可以通過耶穌基督認識上帝。上帝在基督耶穌裡與人同在,也讓人可以因接受耶穌基督而親近上帝,與上帝和好。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是上帝和人的相會點(林後五19;提前二5)。

   永遠住在成了肉身的道裡

  道成了肉身,如同會幕在我們中間,這信息再次感動我們:

  1.要認識上帝,必定要通過耶穌基督,否則只是將上帝作概念化的理解或談論。耶穌基督是道,是上帝;也是人,將上帝表明出來。祂是神人的交會點。要認識上帝必須信耶穌基督,思想祂,對祂的言行有深刻的體會,並與祂建立位格的(personal)關係或交通。

  2.上帝通過耶穌基督與我們同在。可是,我們是否歡迎祂?是否也願與祂同在?或者對祂敬而遠之?只在需要祂時才到祂面前?以表現自我成就或追求自我實現的心態「服事」上帝,卻沒有體會上帝的心意來事奉?當在這會幕耶穌基督----祂是表明上帝臨在,又犧牲自己為世人贖罪的主----裡親近上帝:祈禱,聆聽祂的心意,遵行祂的教訓,在生活中敬拜祂,。

  3.在會幕耶穌基督裡相愛。「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耶穌基督這會幕是神人相會之處。耶穌基督也是唯一真正的大祭司,為我們獻上自己為贖罪祭(參:林後五19),所以,我們也當 

彼此赦免,和好相愛,願意為別人甚至為「對方」贖罪。  

  既要進到會幕裡親近上帝,事奉上帝,我們一切關係就從新開始吧,這樣,眾人就要認出我們是基督的門徒(十三53;參:太五24;可十二33)。

  關於成了肉身的道耶穌基督支搭會幕在我們中間,啟示錄還記載,在那新天新地裡,「我未見城內有殿,因主上帝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啟廿一22)。在這聖誕節期,除了讚美和感謝主耶穌道成肉身,降臨世間成就拯救的服事以外,我們也展望,期待將來得以仗著基督的救贖而永居在祂永生的殿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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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成肉身(四)----   給我們有權作上帝的兒女」 約翰福音一章一~十八節(四)               講道:張宗隆牧師

   去(1999)年九二一地震造成很多家庭傷亡,其中有小孩子因而失去了雙親。有不少好心人收養這些孤兒。我們從這些收養家庭受到很大的感動;他們有很多自己已經有兒女了。

        世人有如「棄嬰」

    聖經也記載,有個人收養一個棄嬰,是個女棄嬰。這個女嬰被丟在田野,臍帶未斷,滾在血中。這個人生起惻隱、愛憐之心,就為她斷臍帶,用水潔淨她,幫她消毒,用油抹她,用布裹她。這個人非常疼愛這女孩;把她當作自己的女兒,照顧她,養育她,給她上等的食物和最好的衣飾;把她當作公主看待(結十六3~14)。

    這個人是誰呢?這段經文以這個人來比喻上帝。其實,上帝今天仍以無限悲憫的心在愛世人,要把好像遭棄置,在艱苦和黑暗的世間負傷累累的世人拯救出來,作為祂的兒女加以呵護,醫治,養育。

    世人豈不都是上帝的兒女嗎?上帝創造世人,使他們成為有靈的活人(創二7)。上帝的確是萬人的父。祂賜人有才幹、聰明、能力、慈悲、意志、創造力、自由意志、等等,並愛他們,引導他們。可是,人倚恃自己的背景和家世,倚恃自己的成就和優點;只要為所欲為和操控別人。人已經遠離天父上帝而去,更不願承認上帝是自己和世人的父。人的作為反而導致人類自陷於苦難、災害、彼此傷害和種種罪惡之中(參:羅一18~32)。人活在世上的狀況,好像莫名其妙地被拋棄在茫茫的人生大海裡;汲汲所望的,是趕緊抓到只要能幫助自己漂浮的任何東西。這種狀況豈不像「棄嬰」?

    如今,天父上帝仍在找棄嬰。一方面,祂成為人----耶穌基督到世上來找人;將自己表明出來,以吸引人,拯救人。一方面,使凡相信這位由道成了肉身之耶穌基督的人,就有權成為上帝的兒女。

        上帝給人有權作祂的兒女

    首先我們要清楚,人之所以有權或有資格作上帝的兒女,不是我們所能爭取到,而是上帝所賜予。我們常要靠自己的努力好獲得別人的肯定。或因這樣的態度、觀念,使我們也以為,必須如此才能爭取到上帝對我們的接納、肯定、和「賜予」(其實,我們爭取到的就不是賜予了)。

    就上帝而言,我們哪有什麼資格?我們的身份、成就、善事、功德、別人對我們的肯定,在上帝面前能算作什麼?我們可以作上帝的兒女,是上帝賦予我們的權利或資格。

    聖經中有個比喻,說上帝在辦一個大宴會,要邀請所有的人去享受。這個宴會極其榮耀、尊貴、豐盛、可口,裡面的菜餚就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展現出來的愛和救恩;上帝要世人都來領受。

    可是,要享受上帝拯救的筵席,必須進到這門內來。主耶穌曾說,祂是「門」。雖然祂當時是以「羊的門」比喻自己(約十7),可是我們也可以從中得到靈感。凡從主人上帝的這道門進入的,他們不用爬牆,不用偷偷進來,就都有資格享受這救恩的大筵席。這道門就是耶穌基督。我們只要信耶穌基督為我們的主和救主,上帝就給我們有權成為祂的兒女。

    成了上帝的兒女,只因祂讓我們得以經過這救恩之「門」,而進拯救之堂。這對我們豈不是非常寶貴?!但是這並非說,如今我有權了,比別人好。我們不能仗此自誇,或用這來向上帝強奪種種特權(參:腓二6)。我們唯有因此而對上帝感恩不盡,並更為謙卑,因為我們是在不配的情況下白白得上帝賜恩。

        「上帝的兒女」的意涵

    那麼,作上帝的兒女是什麼意思?

    1.人信了耶穌基督,就與上帝建立了子對父的關係。他(她)現在已歸屬於上帝(十四23)。

    父子的關係基本上不是「做」出來的。子女不是要做得如何,或做到什麼程度,那個父子關係才能成立。如果有人以為必須如此才能獲得父母肯定是他們的兒女,那麼他是令人「很不甘」(台)的為人子者,因為他實質上是「奴」而不是「子」。但上帝不是這樣的天父;「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你們既為兒子,上帝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們不是奴隸,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上帝為後嗣」(加四4~7)。

    人信耶穌基督而歸屬為上帝的兒女,上帝就愛他們,要他們與祂親近,並享受祂的愛:「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與上帝相和。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1~5)

    2.人信了耶穌基督,他們不但已經屬於上帝,並且關心、遵行上帝的旨意。   

    為人子者很喜歡像父親或母親,有他們的才能、成就、優雅的談吐、良好的品格。

    人信了耶穌基督,他們知道天父上帝是愛他們的,就更樂意要成為上帝所喜悅的兒女(參:可一11)。他們承認上帝對他們的生命有主權,樂意順服祂,努力遵行祂的教訓和旨意。於是他們如同黑暗世界中的「光明之子」,因為他們行事為人會察驗什麼是上帝所喜悅的,是否為良善、公義、誠實等品格(弗五8~10)。他們很高興有人認出他們:「你真像你的『天父』啊!」他們也以這樣為人生的目標。因為如此,他們一方面作主的見證,一方面也影響著社會。

    3.人信了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就是上帝家裡的人,和同信的人有了弟兄姊妹的關係。   

    我們既信了耶穌基督,進了上帝家的這道「門」,就成為上帝家庭的一份子(弗二19)。大家彼此成了弟兄姊妹。我們就要相愛,互相珍惜、體貼、照顧、幫助,和睦。道成肉身的主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十五十三34~35,12;參:來二11)

    4.人信耶穌基督,就有一位共同的父,就是上帝。在這家庭裡,大家要同心合一。

    合一乃以相愛為基礎,建立同心合意的心志。或許合一並非容易,因此主耶穌在要我們相愛的命令之上,還為我們彼此間和教會裡的合一祈禱。主耶穌為我們祈禱,願我們的合一有如祂和父上帝的合一(約十七)。

        上帝的兒子」的應許和上帝對「兒女」的期待

    人可以成為上帝的兒女,是因為他(她)信了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之耶穌基督。可是聖經並未說,我們可以作或成為上帝的「兒子」。新約聖經喜歡以「上帝的『兒子』」特指耶穌基督。我們是上帝的「兒女」,但不能說我們是上帝的「兒子」。主耶穌是上帝所生,我們是上帝所造。聖經說,主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14、18節;參:羅八29),以此表明我們和主耶穌是不同層次、不同本質的存在。我們可以從上帝的獨生子,也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再一步看到,我們作上帝的兒女所得的恩澤。

    主耶穌說對我們:「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此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十四12~13)「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十五5)

    主耶穌的應許與作「上帝兒女」的另一個意涵有密切的關係。

    人既因信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就得以成為上帝的兒女,5.上帝就對他們有期望。這不是說,我們必須做到什麼樣的程度,上帝才要接納或肯定我們為祂的兒女。也不是說,我們非要達到怎樣的成就,上帝才要愛我們。惟上帝既然是我們的父,祂就對我們有期待。並且,有恩典就有責任。我們樂意以實踐祂的期待,來回應祂的愛和救恩。

    上帝像差遣祂的兒子耶穌那樣也差遣我們(十七18,廿21)。祂所期待我們的,就是結果子:福音的果子和愛的果子。這也是祂交付給我們的使命。a.因為上帝愛世人,我們要讓人都接待主耶穌的,都得以稱作上帝的兒女。b.彼此相愛,以見證上帝在基督裡對世人的愛,和見證上帝重生人的大能,從而吸引人進入上帝的家裡。

    當我們為了這兩個動機或為這兩個目的而奉主耶穌的名向上帝祈求時,上帝必成就我們的祈求(參:太六33),讓我們也能做上帝的兒子耶穌所做的。並且,我們務必與上帝的獨生子----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連結,才能結福音和愛的果子。

    我們都因信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而得以被上帝稱為祂的兒女。願我們都能作祂所喜悅的子女,與祂的獨生子連結,以結福音的果子和愛的果子,榮耀父上帝之名。

            (傳講於二000年十二月卅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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